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我市“两会”精神,以家庭的平安,促进社会的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市妇联、市综治办、团市委、公安局、司法局、市广播电视局决定,在全市联合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各部门相互协作的优势,调动我市家庭在创建活动中的积极性,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空体系建设,为保证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主题
我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主题为:“平等、守法、安全、和谐”。通过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积“小安”为“大安”,以家庭的平安,促进社会的稳定。
三、“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
此次创建活动将以家庭为主体,以城市社区和农村为依托,以开展法律道德宣传教育为主线,以促进家庭成员遵纪守法为重点,以创建健康、文明、祥和的家庭环境为目标,通过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努力营造“五个”环境,即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优美文明的社区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诚信友爱的人际环境,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进一步增强“五个”意识,既增强家庭成员的懂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健康文明意识、和睦相处意识、男女平等意识;使更多家庭做好“四防”和实现“四无”,既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无暴力、无毒品、无赌博、无犯罪;使家庭成员更加充满活力,家庭更加和睦美满,社区更加优美文明,社会环境更加和谐稳定。
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步骤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为期两年半,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初创阶段。2005年下半年主要是建立组织、制定方案,抓好试点;第二阶段为全面展开阶段。2006年至2007年上半年,创建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普遍展开;第三阶段为不断深化和总结验收阶段。2007年下半年,全面总结我市在创建活动中的经验和收获,并对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示范社区和模范家庭进行表彰。此后,“平安家庭”建设活动将作为经常性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五、“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具体要求
在全市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涉及多部门参与,是一项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黄骅的长期的基础性工作,要明确目标任务,有序地开展,扎实推进。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要以家庭为主体,以社区为基本单位,由妇联、综治办、共青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广播电视机构联合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办也要成立相应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加强领导,落实职责任务,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实施方案。
(二)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综治部门要将创建活动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之中协调有关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相关措施,做到“一个纳入四个同步”,既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纳入平安建设总体规划,与平安建设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表彰。
公安机关要积极排查整治治安混乱,解决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建立健全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站),为社区、家庭生活创造更好的治安居住环境。
司法行政部门要以“五五”普法为契机,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要建立健全各级妇女法律服务(援助)机构和家庭暴力的伤残鉴定中心,加大对权益受到侵害的家庭成员,尤其是广大受害妇女的法律援助力度。
共青团、妇联要利用基层维权网络、维权热线和社会化维权机制,为弱势群体和贫困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和公益服务,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妇联、共青团、广播电视局要积极配合行政部门,利用新闻媒体和信息网络以及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深入扎实地开展普法工作。
妇联要广泛发动妇女群众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宣传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河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要积极配合公安、司法、综治等部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努力做好受害妇女儿童的救助、安置帮教工作。
广电局要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宣传工作,使“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走进千家万户。激励社会各方面更加牢固地树立维护社会稳定的意识,更加自觉地做好维护稳定的工作,营造出性别平等、人人参与、共建平安幸福家庭的良好氛围。
(三)分类指导,突出重点
各部门一定要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注意区分不同地区、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家庭特点和需求,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
要把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律道德素质作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重点,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大张旗鼓的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河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家庭成员认真学法守法,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要在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家庭环境上下功夫,坚决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努力倡导家庭成员之间理解信任、关心爱护,邻里之间互相帮助、和睦团结。要在维护社会稳定上下功夫,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家庭、社会矛盾,努力防控和杜绝家庭不安全隐患,加强对一些吸毒人员、服刑在教人员的子女、有不良行为的闲散青少年、流浪儿童以及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救助工作,强化家庭监护人责任,减少辍学学生的数量,并做好家庭、社区矫正及帮教对象的转化工作,加强对失足青少年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帮助教育,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各乡镇、街道办在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中,要整合创建活动资源,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与“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结合起来,与做好信访工作结合起来,与开展法律帮助和社会救助活动结合起来,与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妇女维权岗”、“青少年维权岗”、实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等活动结合起来,努力做到互相促进、相得益彰,使“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不断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
(四)大力宣传,广泛动员
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的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进行宣传教育,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调动广大群众特别是妇女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市掀起“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热潮,要通过编辑宣传页、宣传画、公益广告、推出各具特色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标语、口号、故事,将创建活动具体化、形象化、通俗化,使家庭成员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自觉认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努力实现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确保“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五)推广典型,示范带动
各乡镇、街道办在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中,确定工作基础好的村、居委会作为试点,探索出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要不断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各有关部门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和工作实效。对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经验,要通过总结交流、信息通报等形式,及时宣传、互相学习、全面推广。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通过各种渠道,适时发现和树立一批全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示范区和模范家庭,大力宣传典型事迹,全面推广先进经验,不断将创建活动引向深入,最终实现家庭和睦美满,社区文明安全,社会和谐稳定。
200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