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字〔2016〕51号
中共黄骅市委
黄骅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黄骅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委、办事处,开发区,市直各部门、各科局级单位,驻黄各单位:
《黄骅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组织落实。
中共黄骅市委
黄骅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3日
黄骅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5〕60号)和河北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商建设字〔2015〕11号)文件要求,引领电子商务在我市农村更大范围的推广和应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合作共赢”的原则,依托本地优势产业、整合优势资源,结合“美丽乡村”和“智慧城市”工作,培育壮大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推进农特产品提档升级,促进企业转型,拓宽我市农特产品网络销售渠道,建立“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体系,实现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农业增效。
二、发展目标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构建我市电商主体培育体系、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一村一店”电商普及体系、宽带移动网络全覆盖体系、电商园区孵化体系、农产品研发体系、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市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等八大体系,力争电子商务交易额在现有基础上年均增长30%以上,全市主要农特产品、农村旅游服务网络销售额同比增长50%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黄骅市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黄骅市新林坡创业服务中心(下称新林坡)为该项目中标企业,中标金额45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由其总体负责全市电子商务培训、产品研发与销售、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创业孵化、平台推广、农村电子商务普及等工作。服务中心建设面积达到500平米以上,在省服务中心的指导和电商办的监管下,统筹其他项目运营主体,共建我市农村电商服务体系。
(二)实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全覆盖。新林坡为该项目中标企业,中标金额70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555万元,省财政资金145万元)。根据“一村一店”建设标准,我市共需建设A级旗舰店40个、B级标准店118个、C级简约店169个,2016年10月前覆盖率达100%,为村民提供网购网销、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缴费支付、取送货品、农村创业、本地生活等便民服务。并引进淘宝“千县万村”计划、京东“3F战略”及苏宁易购“直营店”农村项目,分别在我市市区建立县级运营中心,在200个村建立网店(淘宝100家、京东50家、苏宁50家),充分整合资源,确保农村站点运营可持续发展。
(三)建设农村电子商务仓储物流配送中心。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河北省黄骅分公司为该项目中标企业,中标金额506.68万元(中央财政资金),由其承建1个县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和9个乡镇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同时,整合第三方物流及本地物流企业,构建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市、乡、村三级物流配送服务体系,彻底解决农村居民物流配送线上“最初一公里”和线下“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同时,鼓励传统物流企业提升冷链物流双向流通能力,解决制约我市鲜活农特产品上行的问题。
(四)建立电子商务人才供应机制。新林坡为该项目中标企业,中标金额16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服务中心负责制定系统的培训计划,组织师资力量,针对机关干部、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企业负责人开设扫盲班、初级班、中级班和精英班等班次的培训,完善电子商务理念、改进电子商务操作方法、提高电子商务技巧和获取商机把握商机的能力。逐渐形成“培训一批、孵化一批、储备一批”的电子商务人才供应机制。
(五)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支持电商创业园、网络体验店、特色交易平台建设,打造一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重点培育一批规模大、成长性好、带动性强的电商企业。同时,吸引更多的外地电商企业入驻电商产业园区,整合建立专业化的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基地)。当前拟重点推进两个电商园区建设,一是黄骅市农村电商创业园(市邮政“村邮乐购”运营中心),位于黄骅市骅东街,占地面积13亩,总建筑面积6450平米,其中办公区2800平米,仓储区1000平米,其他功能配套区2650平米;二是新林坡创业服务中心电子商务产业园,位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面积85亩,一期总建筑面积16800平米,其中办公区10000平米,仓储区4000平米,其他功能配套区2800平米,二期为预留用地,用于建设24000平米的大型物流仓库。积极推进相关部门、企业和各乡镇专题电商园区建设,重点推进供销社、水产局、盐务局、孔店冬枣、南排河海产品等五个专题园区建设,实现农村电子商务集群式发展。
(六)培育打造黄骅市网络地标产品品牌。2016年6月底前在我市遴选冬枣系列:“十月红”、“秋里红”、“古园”、“那么脆”;海特产品系列:“果佳队”、“富照”的对虾酱、风干虾;面食系列:“帝鉴面花”、“金麦面粉”;盐产品系列:“盐海世家”的沐浴盐、热敷盐;杂粮系列:“包打天下”、“柒侬尚品”;工艺品系列:“韩宝菊剪纸”、“蟹壳画”、“船模”等地域性名优特产品。通过电商办、电商协会和企业共同努力,重点打造我市网络销售地标产品。在沧州及周边地区开设黄骅网络产品线下体验店、展示馆,以电子商务发展推动传统企业和特色产品转型升级,促进全市电商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七)推进农特产品诚信体系建设。创建具有黄骅特色的电商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建立产品质量控制和质量追溯体系,督促企业进行产品认证,支持特色产品与国内一流的标识技术进行深度合作。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网络传销等违法行为,打造黄骅电商诚信交易环境,提升我市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信用水平。
(八)培育农村电商特色产业服务平台项目。充分挖掘我市优势产业资源,搭建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培育一批农特产品品牌,推动地域性农特产品品牌集群成长。与淘宝“特色中国”、京东“中国特产”、苏宁易购“中国特色馆”对接,促进特色主导产品拓宽销售渠道。引领农村居民、农业合作社、涉农企业在淘宝、京东、天猫、苏宁、微店、有赞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办网店,打造一批“淘宝村”、“京东村”“苏宁村”。鼓励顺意淘宝购、信誉楼网上商城和农超对接等项目做大做强,推动其它大型商超建立网上商城,形成我市农特产品线上线下互补的营销体系。
四、组织实施
我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实施期为三年,分四阶段进行:
(一)启动阶段(2015年6月-2015年12月)
1、成立组织。成立黄骅市农村电子商务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黄骅市电商办、黄骅市电商培训班。
2、调查研究。一是全市涉农产业基础情况,包括特色农产品、手工艺品、工业品、旅游等产业发展规模及特色产业市场覆盖面。二是全市电商基础情况,包括物流快递企业及从业人员、电子商务交易额、本地网购情况以及基层服务网点大数据。三是农村基本情况,包括人口规模、人均收入、美丽乡村建设情况等。
3、开展培训。在全市开展形式多样的电商知识下乡培训,基本实现乡镇全覆盖;同时利用微信平台不定期开展网络培训,力争培训15000人次以上。
(二)重点实施阶段(2016年1月-2016年12月)
1、确定各项目承办运营主体,建成服务中心、农村电子商务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及9个乡镇级仓储物流中心。
2、建成我市淘宝、京东、苏宁易购、微店、有赞五个产品平台。
3、实现全市农村光纤全覆盖,各乡镇4G网络全覆盖。
4、开展不少于1500人次的培训,每人次不少于10课时。
5、电商产业园区初具规模,具备电商孵化功能。
6、打造五个农特产品品牌。
7、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同比增长30%。
(三)普及阶段(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1、建成各类电商园区8个,园区功能进一步完备,入园企业达到50家。
2、提高物流企业的电子商务服务水平和配送能力。
3、通过政策引导,市场化运作打造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的农特产品品牌15个。
4、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同比增长30%。
(四)提高阶段(2018年1月-2018年12月)
1、打造农特产品品牌30个。
2、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同比增长30%。
3、全市主要农特产品、农村旅游服务网络销售同比增长50%。
4、建成电商园区10个,入园企业达到70家。
五、职责分工
(一)市农村电子商务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和相关扶持政策;总体协调全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保障项目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绩效考评等工作顺利完成。
(二)市财政局和市商务局负责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办法,保障与落实全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专项资金、配套资金和相关经费使用;会同上级财政、商务部门做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绩效考评等工作。
(三)团市委负责组织全市青年积极参加电子商务相关培训,引导青年大学生积极投入电子商务实践,树立农村青年电商创业、就业典型。
(四)市委宣传部负责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宣传方案并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在全市营造浓厚的电商发展氛围。
(五)其它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搞好服务。
(六)各乡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电商基础数据调查、服务网点建设、电商宣传培训、通讯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长任组长、有关市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乡镇“一把手”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商办)设在市商务局,电商办主任由分管副市长兼任,统筹指导全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审议决定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遇到的重大问题,督促和检查项目推进及政策配套落实情况。
(二)加大扶持力度。制定电子商务发展优惠政策,加大对示范企业及项目的扶持,在财税、金融、土地、收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市财政筹集1000万元,政策支持2000万元(其中政策支持2000万元用于农村电子商务园区建设,600万元用于奖励市场主体,400万元用于宣传推广)作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配套资金。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多种形式,在培育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完善电子商务配套支撑体系、营造电子商务环境等方面加强政策扶持。各有关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能制定扶持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快速发展。
(三)加快招商引资。积极与村淘、京东、苏宁易购、微店、有赞、颐高集团等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实施重大电商项目。制定电子商务招商引资计划,加快开展对国内外知名重点电子商务企业的招商工作。
(四)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发挥市内主流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开辟专题专栏,推介电子商务优秀案例、知名品牌,加大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力度,形成人人参与、全民触网的社会氛围。抢抓各类高端电商行业集会、展会、赛事等机遇,展示我市市情、文化、产业等,不断增强我市电商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美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