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字〔2016〕86号
中共黄骅市委
黄骅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关于推广肃宁县三级服务四级联动经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委、办事处,开发区,市直各部门、各科局级单位,驻黄各单位:
《关于推广肃宁县三级服务四级联动经验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黄骅市委
黄骅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6日
关于推广肃宁县三级服务四级联动经验的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深化、完善“三级平台”、“两个代办”工作,切实加快“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贯彻落实河北省行政审批规范化标准化现场会精神、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推广肃宁县三级服务四级联动经验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网络互联、云端共享、直达速办、高效行政”的指导思想,借鉴、引进肃宁县“三级服务四级联动”的成功模式,以市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站——村便民服务室建设为纵贯,以科局协同、部门联动为横延,把握开放与创新这一关键动力,全面推动“三级平台”、“两个代办”工作的整体提升,着力打造审批不断点、办事无障碍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努力建立起上下衔接、规范运行、协调联动的网络体系,使服务群众更直接、发展环境更优良,真正做到“让群众好办事、为群众办好事”,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主要措施
(一)认真开展自查。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开展一次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自查活动,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重点突出“三清查三梳理”:清查审批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梳理有哪些审批服务事项适于放到“三级平台”上办理;清查体制机制建设情况,梳理行政审批科职能是否健全,人员、事项等是否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清查“三级平台”运行情况,梳理审批服务事项是否进驻到位、运行规范。
(二)组织督导检查。由推广肃宁县“三级服务四级联动”经验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从市监察局和政务服务中心抽调部分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导检查。
(三)推进整改提升。由推广肃宁县“三级服务四级联动”经验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对肃宁县三级服务四级联动网络体系的本地化引进进行专题研讨,进一步明确“三级平台”、“两个代办”工作职责、任务和目标,强化整改提升,推动政务服务体系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四)制定规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学习借鉴兄弟县市的经验做法,研究制定“三级平台”、“两个代办”管理规章制度。重点是明确职能定位,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机构,确定管理职能;完善平台建设标准,统一应进部门和事项范围,规范运行程序和运行机制;完善考核制度,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创新服务方式等。
(五)推行联合审批。制定出台《黄骅市项目联合审批管理办法》,由市行政审批局牵头负责,对项目审批事项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的实行信息前置推送、定时联合审批的“打包”办理模式,最大限度的归并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
三、实施步骤
由推广肃宁县“三级服务四级联动”经验工作领导小组为总指挥,组织部会同行政审批局牵头,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村协同负责,以“模板+创新”的形式,自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6月底,全面完成肃宁县“三级服务四级联动”模式的本地化建设,真正在我市建立起能办事、快办事、办实事的“一站式”服务体系,实现市、乡、村三级的受理平台化、办事网络化、审批联动化、服务一体化。期间费用纳入预算统筹安排。具体按内与外并行、人与事统一的思路,分以下五个步骤实施:
第一步:梳理事项,引进系统(8月1日——8月15日)
一是召开进一步推进“三级平台”建设、完善“两个代办”服务工作动员会议,提高全市上下对此项工作的认识、重视程度,明确分工,划定责任,倒排工期,有序开展。(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
二是逐一梳理“三级平台”应进事项,摸清运转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等,形成详细清单。(牵头单位:编办,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
三是洽商肃宁县“三级服务四级联动”网络系统引进事宜。按照直观、简明、方便、快捷的指导思想,在此模板基础上,结合事项清单,适当加以改造创新,以期更加切合我市实际。(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
第二步:划分节点,落实人员(8月16日——8月31日)
一是对进入“三级平台”的事项,划分受理节点、明确办理人员,制作电子签章。(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相关科局)
二是完成各相关科局的软件系统安装、调试,并对节点关联人员进行系统使用培训和模拟演练。人员上按照“素质优良、业务精通、相对固定”的原则进行人员调整,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各相关单位行政审批科的人员调整、授权到位以及向政务服务中心的整建制进驻;二是市行政审批局招聘落实项目代办人员;三是乡、村两级代办人员的选择与配备。(牵头单位:组织部、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
第三步:分级培训,设施配备(9月1日——9月30日)
一是对全市“三级平台”所涉人员进行逐层、分级培训,筛选调整不适宜人员,确保能够全面熟练掌握系统运用。(牵头单位:组织部、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
二是做好平台选址、通讯网络接入,并根据推广肃宁县“三级服务四级联动”经验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的布置方案完成内外整修等工作。(牵头单位:组织部、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
三是为保障“三级平台”建设,完成全市范围内的硬件设施集中采购工作,保证按时落实到位。(牵头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
第四步:建章立制,全面启动(10月1日——12月31日)
一是制定出台相关业务规范、监督管理办法、项目联合审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健全监督检查机制、标准服务体系。(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监察局)
二是全面启动“三级平台”、“两个代办”工作的升级改造,并在实践中检验服务体系的闭合度、操控性、传送率等效果,查漏补缺,丰富完善。确保以市行政审批局为中枢,市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站——村便民服务室为骨架,互联网为依托的“一站式”平台服务体系在我市的全覆盖、无缝隙运行,让审批电子化、办理阳光化、群众“零跑动”成为政务服务工作常态。(牵头单位:组织部、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
第五步:规范机制,完善运行(2017年1月1日——2017年6月30日)
一是由推广肃宁县“三级服务四级联动”经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项工作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成功做法、发现存在问题并及时提出完善措施。
二是根据调研成果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完善研讨机制、作用发挥机制、考核奖惩机制、督导检查机制,使“三级服务四级联动”工作真正做到常态化和规范化。
三是对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指南各项标准,开展硬件建设标准化、办理事项标准化、审批和服务流程标准化、网上服务标准化、内部管理标准化建设,建成全市统一的“一号一窗一网”式网上审批服务系统。
四是以市政府名义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报沧州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各相关部门要切实认识到“一站式”网络服务体系建设是一次行政行为的创新、工作模式的演进、队伍素质的拉练,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和推动为民服务的重要举措,要努力在抓规范、抓提升、抓实效上下功夫。
二要拓宽眼界。“三级平台”、“两个代办”工作,是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的有效实践,不能只考虑单向度目标,而要瞄准全周期覆盖、全方位发展,真正做到“让群众好办事,为群众办好事”。
三要严格落实。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三级平台”、“两个代办”服务体系建设,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认真抓好落实。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活动,找准制约工作开展的根本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抓紧完善提升建设水平和运行标准,要强化效能问责、失职追责,对推诿塞责、干扰工作的严厉惩戒。
四要强化保障。各相关部门要站在全面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协调联动,健全窗口运行体制,保障审批联办、便民服务不断点;加大扶持力度,切实解决“三级平台”职能、人员和经费等问题,保障服务窗口功能充分发挥。
五要完善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坚持“能办事、办实事”的原则,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形成“部门围着窗口转、窗口围着群众转”的工作氛围。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实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联合审批、网上审批,预约服务、全程代办的运行机制,让每一级都是便利站、直办点,切实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提高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