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政办发〔2017〕137号
黄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黄骅市2017年节能削煤降碳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黄骅市2017年节能削煤降碳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黄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3日
黄骅市2017年节能削煤降碳工作方案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推进之年。全市节能削煤降碳工作紧紧围绕建设“沿海强市、品质黄骅”的目标,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坚持节能、削煤、降碳与调结构、治污染、惠民生相结合,与去产能、降成本、补短板相促进。为确保完成2017年节能削煤降碳目标任务,特制订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17年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3.89%,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同比下降4.39%,全社会能源消耗增量2万吨标煤以内,规上工业全年削减煤炭消费3000吨标煤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突出抓好煤炭削减
1.加强燃煤锅炉治理。严格落实燃煤锅炉治理文件精神,2017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行政区域内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全市范围内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2017年底前,市区建成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5%以上。(责任单位:环保局、工信局、城管局、开发区、各乡镇)
2.加快农村散煤治理。严格落实《黄骅市农村散煤治理专项实施方案》,实施农村散煤治理专项行动,大力支持农村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取暖改造。2017年12月底前,羊三木乡做为试点示范乡镇,力争完成煤改气2120户。全面启动散煤治理工作,力争10月底前实现散煤“清零”。(责任单位:工信局、农业局、环保局、电力局、工商局、各乡镇)
3.加大可再生能源利用。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优先使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推进光伏发电、风力发电优化升级,加快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发改局)
(二)推进重点领域节能
1.工业领域。开展绿色制造专项行动,推进绿色产品生产和绿色园区、绿色工厂建设,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实施工业技改提升专项行动,加快新一轮技术改造和技改项目建设,重点抓好各行业电机能效提升工作。积极推进典型用能系统优化,加快先进适用锅炉系统等系统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继续抓好重点行业能源管理信息化,加大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的支持引导力度,推动大型用能设备远程自动化监测和管理。(责任单位:工信局)
2.建筑领域。大力推广被动式低能耗建筑,积极推进被动式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建设。继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城镇新建居住建筑全面实施75%节能标准,年内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推进绿色建筑第三方认证。新建建筑中新型建材应用率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住建局)
3.交通运输领域。继续做好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公交都市、绿色交通城市等试点示范项目实施。实行道路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严控未列入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的车辆和黄标车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在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领域,鼓励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2017年底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交通局、工信局)
4.公共机构领域。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探索公共机构能效领跑活动。实施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并对审计结果进行梳理、对标,根据存在的问题和关键因素提出节能改造方案。综合运用合同能源管理、PPP等模式,实施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借助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平台,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网络化应用管理方式,用“互联网+”手段促进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加大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力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5.农业领域。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程,大力推广高效清洁燃烧炉具,加大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传统燃煤锅炉改进力度,继续扩大煤改地热、煤改太阳能、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能源替代规模。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监控能力和网络建设,健全面源污染监测预警机制,及时掌握面源污染动态,加快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区建设,以地膜回收利用、畜禽清洁养殖和种植业清洁生产技术等为突破口,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发展清洁种植,减少不合理水、肥、药、能等资源消耗。全面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积极推广保护性耕作、化学农药替代、精准化施肥和水肥一体化等控源减排技术,推进农家肥、畜禽粪便等有机肥料资源的综合利用,提高肥料利用率。(责任单位:农业局、环保局)
6.商业领域。以“绿色商场”示范创建为切入点,大力推广商贸流通领域的绿色低碳节能设备设施升级改造。支持商贸流通企业与绿色低碳商品生产企业(基地)对接,优先采购再生产品,打造绿色供应链。支持淘汰老旧汽车,促进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体系建设,推进报废汽车资源综合利用。推行绿色低碳消费,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开展绿色消费活动,张贴宣传标语,推行节能环保标识,引导居民购买使用高效节能家电、照明产品和绿色环保用品,自觉抵制过度包装商品,减少一次性用品及塑料袋的使用。(责任单位:商务局)
(三)推动循环低碳发展
1.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严格落实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工作相关方案,按照空间布局合理化、产业结构最优化、产业链接循环化、资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础设施绿色化、运行管理规范化的原则,组织黄骅市经济开发区编制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责任单位:发改局、商务局、开发区)
2.强化固废资源化利用。开展建材产品替代和工业原料替代,扩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规模,加大利废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力度。大力开发城市矿产资源,推进废塑料、废橡胶、废机电产品等再生利用项目建设,带动全市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向规模化、高值化发展。(责任单位:工信局、商务局、环保局)
3.夯实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基础工作。组织纳入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企业编制2016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开展全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确保温室气体排放活动水平数据完整、准确,排放因子选用科学、合理,报告完整、规范。(责任单位:发改局)
(四)实施一批重点工程
1.电机系统能效提升工程。对电力、焦化、五金等重点行业和重点园区的电机系统实施优化改造,重点开展高压变频调速、永磁调速、内反馈调速、柔性传动、无功补偿、电能质量综合治理等节能改造;鼓励使用能效等级为1级、2级的电机替代低效电机,全面提升电机系统能效,力争2017年电机系统运行效率提高2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工信局)
2.智慧照明示范工程。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PPP等模式,以公共照明领域为突破口,以光照、车流、人流强度为参数实施自动控制,推进城市智慧照明示范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城管局)
3.节能技术改造工程。落实国家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指导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能量系统优化、生产工艺节能改造、节能设备改造等项目,进行综合节能改造,提升能效水平。(责任单位:发改局、工信局)
三、落实责任目标
(一)分解落实年度目标。综合考虑各乡镇大气污染程度、能源消费总量、能耗强度等,合理分解开发区、各乡镇节能、削煤、降碳目标任务。督导开发区和各乡镇将节能降碳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关单位和重点企业,做到工作全覆盖、指标全量化、责任全落实。
(二)搞好监测分析预警。坚持规模以上工业用能月分析、全社会用电月会商及开发区、各乡镇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规上工业能耗情况季通报制度。对能耗增长过快、削煤进度过慢的单位,及时采取预警措施,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三)强化督导考核问责。坚持季度通报、半年督导、年度考核制度,对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率不达标的乡镇,由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给予黄牌警示;对前三季度不达标的乡镇,请市政府领导约谈或致信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全年完不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乡镇政府严格问责,采取除节能减排项目外的建设项目区域禁(限)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