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政办发〔2017〕46号
黄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7年黄骅市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14部门《关于201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的精神,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在全社会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根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沧州市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沧政办传〔2017〕201号),我市计划6月11日至17日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7年节能宣传周的主题是“节能有我,绿色共享”,低碳日的活动主题是“工业低碳发展”。
二、活动内容
(一)各新闻媒体做好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专题报道活动。
(二)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门前悬挂宣传标语。
(三)开展节能宣传周现场咨询活动,发放节能宣传小扇子和环保购物袋。
(四)6月13日全国低碳日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当天机关、商厦、宾馆、学校等单位6楼以下停开电梯,6楼以上隔层停开,空调关闭2小时,室外照明路灯停开一半,霓虹灯全部停开2小时,掀起节能降碳宣传活动的高潮。
(五)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上一堂节能低碳专题课和组织一次节能低碳主题班会活动。
三、日程安排
(一)6月11日,2017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启动。各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活动,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门前悬挂宣传标语。
(二)6月12日,市发改局负责选择人员密集场所开展节能宣传现场咨询活动,发放节能宣传小扇子和环保购物袋。
(三)6月13日,全国低碳日当天,市发改局负责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
(四)6月15日,市教育局负责协调各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以节能低碳为主要内容的主体班会课和社会实践活动。
四、活动要求
各责任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做好各类文字、影像资料的记录、留存,于6月19日下午5:00前将相关资料报送政府办财经运行科。材料电子版请发送邮箱(hh5323628@163.com)。
附件:2017年黄骅市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宣传重点
黄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3日
附件:
2017年黄骅市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
宣传重点
2017年黄骅市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期间,各部门要根据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主题,结合以下重点内容,组织安排好相关活动:
(一)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要通过积极宣传节能文化、普及节能知识、提升全民意识,培养广大民众勤俭节约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通过积极宣传应对气候变化和推动低碳发展的必要性,培育绿色低碳发展意识,选择优秀案例展示工业低碳发展成果和成功经验,推动工业企业和相关单位开展低碳行动。要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开展具有本地特色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广泛宣传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新资源观和绿色低碳的新发展观。
(二)教育部门要以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为重点,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广泛开展贴近学生、形式多样的节能减排、绿色环保实践活动,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及科学知识,培育生态文明意识,推动形成勤俭节约人人尽责、节能减排人人担当、绿色环保人人作为、生态文明人人践行的校园新风尚。
(三)科技主管部门要广泛地开展节能减排低碳科技示范活动,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与低碳新技术和新工艺,推动相关企业的低碳升级改造,引导全社会把使用节能减排创新产品作为一种自觉行动。
(四)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大力宣传并全面推行绿色制造,以多种形式在工业企业、园区宣传一批绿色制造企业的重大技术、典型模式以及标志性产品。要重点宣传普及工业领域节能低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知识,引导企业职工自觉参与节能低碳行动,形成良好的绿色发展氛围。要组织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单位从自身推动工业低碳发展的实际出发,在全国低碳日前后开展各具特色的工业低碳发展经验宣传和交流活动。
(五)环保部门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新《环境保护法》,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推动绿色发展,努力实现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充分利用节能宣传周活动引导全民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倡导勤俭节约的消费观,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积极弘扬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理念,通过创新开展全社会宣传教育活动等方式,促使公众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当中来。
(六)住建、城管部门要抓住建筑领域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宣传,引导绿色生活方式及消费。积极宣传更高水平建筑节能标准,提高建筑门窗等关键部位节能性能要求。重点宣传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的特点,引领节能建筑新标杆。加大绿色建筑宣传力度,推广绿色建筑使用技术、产品和高效运行管理措施。结合旧城更新及环境整治、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及危房改造等工作,宣传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宣传力度,提高运行效率。积极鼓励公共建筑建筑业主及使用人开展能效对标,引导公共建筑物业管理单位设置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专业人员,实施专业化用能管理。鼓励农村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居住建筑按《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T50824)、《绿色农房建设导则》(试行)等进行设计和建设。加强农村建筑工匠技能培训,提高农房节能设计和建造能力。积极研究适应农村资源条件、建筑特点的用能体系,引导农村建筑用能清洁化、无煤化进程。
(七)交通运输部门要大力宣传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成效,充分利用视频、微信、海报等多种方式,在车、船、路、港领域宣传交通运输绿色发展理念。实施一批绿色交通项目,推动节能低碳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动港口电能替代和公路绿色拌合站。积极鼓励支持共享单车,倡导公众绿色出行文明出行,营造绿色交通氛围。
(八)农业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农村行活动,大力推广农村沼气、清洁炉灶和秸秆综合利用等技术,推动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大力推进节水农业,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强化畜禽水产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开展废旧地膜回收利用为主的农业清洁生产示范,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加大技术咨询和宣传培训,引导农民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提高节能意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九)商务部门要以“创建绿色商场,推广绿色技术,促进绿色回收”为重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流通领域宣传活动。加大绿色商场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鼓励流通企业按照《绿色商场》标准促进绿色供应链建设,采购绿色商品,开展节能产品促销,在商业场所布置节能环保宣传标识标语,引导绿色消费行为。鼓励流通企业使用节能技术、产品、设备开展节能改造,组织节能技术产品设备供应商与流通企业对接,举办节能技术交流会、改造案例分享会等,促进流通企业发展节能机会,挖掘节能潜力。举办社区绿色兑换活动,采取散发宣传册、图板展示和技术人员现场专题讲座等方式,增强社区居民对再生资源回收的认识。
(十)财政局国资办要督促国有企业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高耗能、高污染工艺与装备,发展低碳、清洁、高效能源,推广节能减排降碳新技术、新工艺,持续提高能源和资源利用效率,带头履行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的社会责任。指导国有企业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节能、节水、节地及减碳等活动,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推动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切实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国有企业建设。
(十一)宣传部门要组织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以新闻、专题、访谈等形式深入地开展节能低碳理念和知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开设专栏,宣传接地气、贴近性强的节能低碳技术。
(十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积极发挥公共机构在节约能源资源中的表率作用,深入宣传贯彻《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组织各级各类公共机构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宣传活动,带头普及节能知识,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践行垃圾分类,倡导低碳出行,共享绿色环境,推进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医院、节约型校园创建活动,培育崇尚节俭的社会风尚,厚植绿色生态文化,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社会深入、持久、自觉行动,以高效的能源资源使用效率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十三)工会要组织开展“践行新理念、建功‘十三五’”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将生态文明作为职工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开展绿色生活行动,倡导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建设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组织开展“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深入开展以“三比一降”(比创新、比技能、比管理、降能耗和排放)为主要内容的对标竞赛活动,促进完成重点行业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十四)团市委组织要在青少年中大力宣传生态环保理念,普及节能低碳知识。在青年中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创新创效活动,组织发动优秀青年走进青年志愿者、青年环保组织和学生社团开展宣传实践活动。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短视频、动漫等新媒体手段,倡导低碳生活理念,营造节能环保氛围。
(十五)妇联组织要在城乡妇女和广大家庭中持续倡导节俭养德、低碳环保理念,引导妇女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身体力行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影响他人、风险社会,携手共建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中国。充分发挥妇联系统所属媒体特别是新媒体的作用,开展节能低碳、绿色生活、节俭养德等方面的宣传和教育,从而加强妇女和家庭保护生态、节俭节能、低碳生活的意识和能力。